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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床上是如何将白癜风进行分型的

由于白癜风病理上的特殊性,世界各国对其的分型也有所不同,根据中国色素性皮肤病学组1994年制定的白癜风的临床分型标准,白癜风分为二型、二类、二期。

  一、1、一般医院为便于临床观察治疗按病程将本病分为早期、中期、晚期:

  早期:发病时间不超过3个月。

  中期:发病时间4个月~3年。

  晚期:发病时间4年以上。

  2、将散发型分为Ⅲ期:

  Ⅰ期:(1)白斑总数少于10片,每片面积小于核桃大,病程不超过3年。(2)发病时间不超过3个月,周身散发数十片白斑,每片不超过鸡蛋大。

  本期手足无皮损发生,易于治愈。

  Ⅱ期:病程不超过3年,白斑总面积小于体表1/8,手足皮损小于豆粒大或无。

  Ⅲ期:病期4个月以上,手足大面积发生,或周身白斑面积超过体表面积1/8。

  二、二型:寻常型和节段型

  1、寻常型:分为局限性、散发性、泛发性与肢端性。

  (1) 局限性:局限于某一部位的单发或群集的大小不等的白斑。

  (2) 散发型:散在多发性白斑,可发生在周身任何部位,总面积不超过体表面积的50%。

  (3) 泛发型:白斑超过体表总面积的50%以上,多由久病发展而来。

  (4) 肢端性:白斑初发时主要分布在手足指趾端及头面部等。

  2、节段型:白斑沿着某一皮神经节段的皮肤区域走向,一般为单侧分布。

  三、二类:完全性白斑和不完全性白斑

  1、完全性白斑:为纯白色或瓷白色,白斑区黑色素消失,无色素再生现象。

  2、不完全性白斑:白斑区内黑色素细胞减少,因尚有部分黑色素细胞存在,白斑区内可见黑色素点。

  四、二期:进展期和稳定期

  1、进展期:白斑逐渐增多,原有白斑逐渐向正常皮肤移行扩大,境界模糊不清。

  2、稳定期:白斑停止发展,境界清楚,白斑边缘有黑色素加深现象。